金泰環保
公正性聲明
為維護檢驗檢測的公正性,保持檢驗檢測活動的獨立性,本公司聲明:
1) 本公司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國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技術規范、規程和標準。
2) 本公司具有獨立開展檢驗檢測業務的權力,檢測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預。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介入或干擾正常的檢驗檢測工作。
3) 公司承接的所有檢驗檢測業務均由本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完成,檢驗檢測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負責、科學、公正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對因失職而造成的質量事故要追究其責任。
4)人員不參與與檢驗檢測活動存在利益關系及影響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判定獨立性和誠信度的活動;不參與與檢驗檢測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維護的活動。不準接受被抽樣單位任何形式的饋贈或提出任何與檢驗檢測無關的要求。
5)有相關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不受外界壓力的影響,如商業、經濟、財務或人際關系的影響。有措施保證工作人員在獨立的狀態下,完成相關的技術活動。有措施保證工作人員能自覺自律,抵制國家明令禁止的商業賄賂。
6)公司嚴格執行有關保密和保護所有權的規定,不向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包括股東)提供被檢產品及其技術資料、檢驗結果。
7)公司建立制度和措施確保出具的監測數據準確、客觀、真實、可追溯。監測記錄必須由檢驗檢測人員如實填寫,任何人無權要求更改數據;檢驗檢測報告需按程序審批、簽發,任何人均有權拒絕簽發虛假報告。
8)本公司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
9)公司法人公正性聲明和承諾:本人堅守檢驗數據應公正、準確和可靠的原則,決不干預檢測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獨立開展檢驗檢測活動。

